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Protected Eco-origin Product by China,简称PEOP)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建立的一项以国家信用作为背书的产品保护制度,是贯彻落实国家品牌计划和生态文明发展战略的具体举措。
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内蒙古)评审机构是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授权同意,负责内蒙古地区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第三方申报指导评定机构。
内蒙古品牌战略促进会隶属于由国家质检总局发起设立、经中编办批准的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是为落实国家品牌战略和生态文明发展战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建设品牌大区的要求,经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同意负责内蒙古地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主要的评定指导机构。同时针对内蒙古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开展中国品牌价值评价、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等品牌价值提升和商业模式构建工作。
一、 什么是生态原产地产品?
生态原产地产品是指产品生命周期(指产品生长、原材料提取、生产、加工、制造、包装、储运、使用、废弃处理等过程)中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
二、 什么是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产品?
1、原产地特征是指产品出生、生长、生产、加工、制造以及产品来源地的自然、地理、人文、历史等属性,包括地形地貌、土壤状况、水文资料、气象条件、历史渊源、人文背景、生产工艺和工序、配方和技术创新等。
2、原产地特性是指产品固有的、与原产地关联的品质和特点,是产品的内在属性。
三、 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的范围是什么?
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包括原产地标记产品、原产地名称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具有历史传承的老字号名优特产品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工业产品等。
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范围(包括但不局限于):农林牧渔产品及加工产品(蔬菜瓜果、粮食油料、水产品、畜禽蛋、茶叶、中医药材以及以原产地产品为主要原材料加工生产的食品、饮料等);工艺品(书画、陶瓷、刺绣、雕刻等);具有科技创新和低碳节能要素的工业产品。
四、 申请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有何意义和作用?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是集生态要素与原产地要素评价体系的一项制度设计。它定义范围于各类产品的生产加工制作全过程中的生态环境的管理,特别是将工业品纳入生态原产地保护,这是中国原产地产品标签制度的首创。这种对产品的进一步区别、区分的标签制度设计,体现了国家对生态健康、公益和谐、道德规范的生产者运用先进生产模式生产的高品质产品的重视和保护。中国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是一项有关国际协议保护的知识产权,受到国际和国家行政的保护,是对中国创造、民族精品的保护,对企业的发展有巨大的推动作用,是有助于加快出入境通关速度,扩大产品销售市场,享有政府优先采购和积极扶持的必要条件。它可以使生产者避免产品单纯价格竞争,可以给产品带来差异化竞争优势,可以丰富产品内涵,提高产品附加值,成为企业增强生态质量意识、推进品牌创新的一个重要手段。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PEOP)是准确把握世界经济发展大势,创造性提出的具有战略意义的国家保护制度,它是WTO《原产地规则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TRIPS)、全球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以及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内涵的有机融合、高度统一,是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谋求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的行动措施,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PEOP)工作符合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大局;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推手;是促进对外贸易转型,破解技术性贸易壁垒尤其是绿色贸易壁垒的重要举措;是地方政府发展生态经济的重要手段。
五、目前全国已申请成功的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有500多个,内蒙古品牌战略促进会根据内蒙古地区经济资源禀赋特点,通过开展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建设助推我区农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质量品牌建设。
截至2021年底,由内蒙古品牌战略促进会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内蒙古)评审机构申报成功获证的有22家企业、30个产品。其中包括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的蒙草节水抗早绿化植物、四子王旗人民政府的四子王戈壁及制品、内蒙古蒙草抗早生态环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蒙草节水抗旱绿化植物、内蒙古蓝海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的阿尔山矿泉水系列产品、开鲁县人民政府的开鲁红干椒、奈曼旗人民政府的奈曼牌小米、商都县鑫磊蔬菜专业合作社的商都西芹、呼伦贝尔市合适佳食品有限公司的呼伦贝尔合适住莱籽油、呼伦贝尔苍茫谣芥花油等全区知名企业和地方特色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