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审判、仲裁工作的需求,同时满足有关行政部门、社会团体处理质量纠纷的需求,在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的同意下,双方就联合开展产品质量鉴定组织单位名录管理及相关工作达成共识,共同组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鉴定专业委员会”,专委会秘书处由双方人员构成,对全区产品质量鉴定机构进行培训、实施推荐管理工作,对符合要求的组织鉴定机构向自治区高院推荐进入法院鉴定机构目录,并向各级法院、仲裁机构推荐及相关需求部门使用。
仪式上,内蒙古质量协会苗瑞秘书长明确了建立友好合作的方式。他表示,合作协议的签订,将推动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鉴定行业的健康发展,希望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合作,积极助力我区产品质量鉴定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内蒙古认证和检验检测协会理事长杨明对内蒙古质量协会的到来表示欢迎。他认为,合作协议的签订,将推动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鉴定行业“走出去”,为我区产品鉴定行业发展锦上添花。对下一步的工作,他提出以协议为蓝本,组建成立内蒙古产品质量鉴定专业委员会的同时,赴江苏省质量鉴定专业委员会调研,学习发达省市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我区产品鉴定走深走实。